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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永然 和永然所出版 。

國立體育大學 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周宇輝所指導 傅君媛的 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營運策略之研究 (2019),提出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德爾菲法、重要表現程度分析法、SWOT分析法。

而第二篇論文南臺科技大學 創新產品設計系 張家誠所指導 李珍惠的 公共設施符號引導操作設計研究-以新自行車停車系統為例 (2017),提出因為有 公共設施、自行車停車系統、符號操作、通用設計、使用性工程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的解答。

最後網站香港警察總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則補充:經過多番研究,警隊和臨時立法會認為,於2002年首季拆卸梅理大樓及舊停車場重建,及保留兩座落成不久的警政大樓,最為可行及符合經濟效益。重建計劃不僅預計為警隊每年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

為了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的問題,作者黃宗源 這樣論述:

  不動產興衰曲線被視同經濟指標,而不動產產業中,房地開發立足先機位置,格外重要。土地開發的過程中,首要就是進行法規的分析,尤其現今政、經環境變化快速,如何掌握現階段的法規,預測未來的新趨勢,將是賺多或慘賠的關鍵。   建築法規繁多、雜亂,散見四處,因此入門土地開發者學習過程中容易失之片斷,本書作者規劃土地開發案件經驗豐富,縱觀建築開發相關法規條文後,有鑑於市面相關法規圖書的缺點,遂結合實務經驗,系統整理開發法規及其立法起源、影響等,引導讀者從前輩的經驗中學習,早一步了解法規的新趨勢,而應用於開發土地的實務工作上。   本書分為: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之關係、如何建立法規資料庫、如何建構法規知

識、如何應用法規知識、如何進行土地開發之法規分析、如何應用法規的新趨勢,共六章,文中並附加圖表如:土地開發流程圖、建築技術規則大綱圖、程序進行期間之展期規定圖,輔以解讀法規,易讀易懂,是建築業界都應人手一冊的最佳參考書。 作者簡介 黃宗源   學歷:   成功大學建築學士、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   房地產專業教學經歷:   楊瑾益不動產土地開發研習班講師、中國力霸公司建教合作員工在職訓練班講師、永然法律研究中心建築法規班及土地開發班講師、國防部眷服處建築法規班講師、財團法人台灣不動產資訊中心住宅開發班講師   經歷: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能力本位職訓教材編撰委員、台北縣政

府重建推動委員會委員、台北市建築交集會理事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兼任講師、私立中華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現職:   黃宗源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設公司顧問   著作:   大型住宅基地的建築開發與管制之研究、應用建築法規導論、土地開發與建築規劃應用、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土地開發與規劃設計應用、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彙編 六版序 前言 第一章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之關係 第一節 台灣房地產開發的歷史探討 第二節 法規變更對房地產開發之影響 第三節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 第二章 如何建立法規資料庫 第一節 認識法規資料來源 第二節 如何整理法規資料 一、土地管理法規

(一)都市土地 (二)非都市土地 二、建築管理法規 (一)都市、非都市土地共同適用 (二)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 (三)非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 第三節 如何查尋法規資料 一、判斷土地屬性、使用分區 (一)非都市土地 (二)都市土地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二、判斷基地是否屬山坡地? 三、若為山坡地,判斷是否須經開發許可? (一)不須經開發許可程序之山坡地,可經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後 (二)須經開發許可程序之山坡地,依下列程序辦理 第三章 如何建構法規知識 第一節 法規緒論 一、法規之意義 (一)法律 (二)命令 二、法規位階 三、法規之公告實施 四、建築管理之起源 五、建管法規之制定法源 (一)

源於「制定法」者 (二)源於「非制定法」者 六、建管法規之應用原則 七、建管法規之解釋方法 八、建管法規之適用地區 九、建管法規常用術語 (一)得 (二)應 (三)以上 (四)不溯既往 (五)罰金 (六)罰鍰 (七)沒收 (八)沒入 第二節 認識台灣土地管理現況及建築法規體系 一、台灣土地管理現況 二、台灣的建築法規體系 第三節 認識土地管理制度 一、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分為三種 (一)開發許可制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1.使用分區之劃定 2.使用類組之建立 3.發展強度的規定 (三)績效分區管制 1.開放空間比率(Open Space Ratio) 2.不透水層比率(Impervious

Surface Ratio) 3.密度(Density) 4.容積率(Floor Area Ratio) 二、台灣分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二個管理系統 (一)都市土地之土地使用管理相關法規 1.土地使用管制之意義 2.土地使用管制之目的 (二)土地使用管制之內容 1.管制工具 2.管制內容 三、都市土地之土地使用管理相關法規 (一)都市計畫法 (二)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三)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四)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五)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七)○○縣(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或自治條例 四、非都市土地之土

地使用管理相關法規 (一)區域計畫之功能 (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體系 1.土地使用管制 2.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層次 (三)相關法規及法令體系 1.區域計畫法 2.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3.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四節 認識建築管理制度 一、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共同規定之建築管理法規 (一)建築法 1.制定目的 2.主管機關 3.適用地區 4.用語定義 5.建造行為可分下列四種 6.建築相關行為人 7.建築執照分下列四種 8.有關建築許可於程序進行期間之展期規定 9.申請使用執照之三基本條件 10.非經申領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變更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11.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之申請文

件、圖 12.建築物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檢查 13.建築物室內裝修納入管理 14.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非經檢查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 15.建築物之拆除,應先請領拆除執照 16.處罰事項 17.不適用本法全部或一部分規定者: (二)建築技術規則 (三)山坡地管理 (四)畸零地管理 (五)現有巷管理 二、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 (一)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二)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 三、非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 (一)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二)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 第四章 如何應用法規知識 第一節 處理程序終結前法規不溯既往原則之應用 第二節 建蔽率舊照與容積率新照之比較 一

、容積率管制時代來臨 二、建蔽率舊照與容積率新照的比較 (一)舊照 (二)新照 三、建蔽率舊建照在土地開發上之應用 四、容積率新建照在土地開發上之應用 1.舊照 2.新照 3.比較 第三節 台北市與其他地區法規之比較 一、台北市 二、其他地區 三、台北市與其他地區法規之比較 (一)基地開發強度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二)使用用途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三)停車空間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四)畸零地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以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為例) (五)基地配置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六)高度限制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七)

私設通路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八)山坡地管理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九)開放空間鼓勵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十)停車獎勵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十一)騎樓設置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第五章 如何進行土地開發之法規分析 第一節 土地適用法規之判定 一、都市土地 (一)只有主要計畫之土地 (二)已有細部計畫之土地 (三)變更使用分區之土地 二、非都市土地 (一)已編定分區使用之土地 1.按原編定使用 2.相同分區變更編定使用 3.變更分區及編定使用 (二)未編定分區使用之土地 三、山坡地 (一)山坡地之定義及範圍 1.山坡地之定義 2.

山坡地之範圍 (二)山坡地基地不得開發建築之認定標準 (三)山坡地管理法規之歷史沿革 (四)山坡地適用法規之判定 第二節 基地配置之法規分析 一、基地外部之法規分析 二、基地內部建築物外部之法規分析 第三節 建築平面之法規分析 一、建築物用途分類確定 二、判定是否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三、確定樓層數及建築物高度後法規之限制條件評估 四、防火避難設施檢討 (一)樓梯座數及構造檢討 (二)設置昇降機或緊急昇降機之檢討 (三)屋頂避難平台檢討 (四)防火間隔檢討 五、樓層高度限制之法規分析 (一)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條之規定,住宅、集合住宅用途之挑空原則及樓層高度限制如下 (二)依《台北

市建築物樓層高度及夾層挑空設計管理原則》規定 六、面積檢討 (一)總樓地板面積檢討 1.允建容積 2.屋頂突出物面積 3.地下層面積 4.其他不計容積但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 (二)陽、花台等不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檢討 七、日照、採光、避雷計檢討 (一)日照檢討 (二)採光檢討 (三)避雷針檢討 八、地下層之法規檢討 (一)停車空間檢討 (二)防空避難設備檢討 (三)地下室開挖率檢討 (四)地下室開挖深度檢討 九、綠建築規定檢討 (一)綠建築六項指標適用建築物檢討 1.建築基地綠化 2.建築基地保水 3.建築物節約能源 4.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 5.綠建築構造 6.綠建材 (二)免計容積

率及建築面積之規定 第六章 如何應用法規的新趨勢 第一節 掌握現階段法規的方向 一、時空轉變因素對法規之影響 (一)政治上因素 1.台灣省精省對法規之影響 2.政府拯救房地產業採取措施對法規之影響 (二)社會事件引發輿論對法規之影響 1.天災人禍之影響 2.社會時事弊端之影響 (三)政策上因素 二、創造土地價值的法規應用 (一)增加容積的法規應用 1.開放空間獎勵 2.停車獎勵 3.容積移轉 4.聯合開發獎勵 5.災後重建 6.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7.老人住宅容積獎勵 8.特定區開發時程獎勵 9.其他 (二)改變使用用途的法規應用 1.土地變更使用分區 2.建築物變更使用 3.不變更土地使用

分區及建築物不變更使用 三、現階段重要法規之應用 (一)容積移轉制度 1.容積移轉之意義 2.台灣實施容積移轉之歷史沿革 3.容積移轉相關法規 4.現階段容積移轉之執行方式 (二)都市更新政策 1.都市更新之意義 2.台灣實施都市更新之歷史沿革 3.都市更新相關法規 4.現階段都市更新之執行方式 (三)農地釋出政策 1.農地釋出政策之意義 2.農地釋出政策之歷史沿革 3.農地釋出相關法規 4.現階段農地開發之應用方式 (四)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解決方案 第二節 預測未來法規的新趨勢 一、國土計畫法的立法 (一)台灣土地管理歷史的發展沿革 (二)國土計畫法草案概述 二、停車獎勵的公平性探討 三

、容積移轉制度趨向合理化 四、都市更新政策趨向公平審慎 五、高公設比時代來臨 六、政府推動中的政策與重大法案 (一)推動中的政策 (二)推動中的重大法案 附錄 附錄一 法規目錄彙編 A中央法規 B區域計畫相關法規 C都市計畫相關法規 D都市計畫相關法規 E都市更新相關法規 F建築相關法規 G建築相關法規 H建築專業人員相關法規 I營造相關法規 J山坡地相關法規 K水土保持相關法規 L停車場相關法規 M環評及產業開發相關法規 N其他 附錄二 必備法規書目 附錄三 法規思考題 後語 參考書目

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陳麗娜呼籲大林蒲公保地解編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26)日質詢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林欽榮,為何大林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能解編?若依市長所言,在公保地上蓋房子的能與住商用地一樣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她也質疑,高市規劃的國土計畫內容有問題,目前高市人口逐年降低,如何達到300萬人?20年要增加7140公頃的產業用地,但新增需求量根本沒這麼多,是在擴大圈地?林欽榮則堅持大林蒲無法進行公保地解編。

陳麗娜指出,大林蒲公共設施保留地有10公頃之多,市長曾說在上面蓋房子的可以一坪換一坪,是否不公平?要嘛得提高住商用地換地比例,要嘛得公保地解編,才能保障公平性。何況,若在公保地上面蓋房子的可一坪換一坪,未蓋房子的卻只能協議價購,是否變相懲罰守法者?林欽榮回應,大林蒲案中他接獲的命令是公保地不能解編,未屬於住商用地的皆採協議價購,以市價1.4倍為主,不過會顧慮在地居民合法權益,特別的事件給予特別的處理,會審慎再做研究。都發局長楊欽富補充稱,由於遷村後會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因此不適宜再解編公保地,但會維護公保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若施行都市計畫前的既有房屋,會一坪換一坪,如何等值則再作研討,但若是施行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條件,只能以市價加4成做補償。

陳麗娜也質疑高市府所提出的「高雄市國土計畫」,目前規劃15年後高市人口數為300萬人,尚比目前都市計劃規劃的低,但目前高市人口已逐年降低,單靠遷出遷入未必能達標,因此高雄的產業發展顯得更為重要。她質疑,125年推估新增需求量只有1354公頃,但5年內新增土地面積卻高達2836公頃,更何況未來20年發展地區面積高達7140公頃,甚至高於目前高市法定工業使用土地總面積,產業用地供需之間有所矛盾,是否是擴大圈地?她也關心農地工廠問題,目前高市疑似農地工廠面積有2329公頃,但嘉華及烏林兩處產業輔導專用區相加僅有321公頃,顯然無法容納。包括螺絲起子工廠或資源回收業者等,有許多真正有需求的未被滿足,畫那麼大片地究竟要給誰用,說得清楚嗎?楊欽富稱,產業用地目前不足,但未來高雄6-20年的發展要轉型,需要六七千公頃產業用地;對於農地未登工廠會有所補償,此外還有6大產業發展區規劃,是未來產業規劃重要依據。

此外,陳麗娜也關注大坪頂大型車停車場亂象,並呼籲為避免大型車與民爭道,大型車停車場及其保修廠應納入都市計畫。林欽榮表示,將與地政局、交通局研究,目前大坪頂的大型車停車場占用機關用地,建議正規化,並尋求適當的對外道路,他也將去會勘;此外他也同意,應該在《產創條例》中新設的工業區,在其設置標準中就應納入大型車停車場與保修廠,並規劃好動線。陳麗娜希望下會期能夠對此有正式報告。

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營運策略之研究

為了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的問題,作者傅君媛 這樣論述:

動機:運動場館的功能,從過去單純的教學、訓練及服務使用,有逐步邁向企業化經管的趨勢。因此,國內許多大學中的運動場館必須考慮如何在複雜多變的經營環境下獲得競爭優勢,並取得永續經營發展。目的: 探討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在經營管理的內部優勢以及外部機會所在,希望經由本研究可以深入了解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現今的經營現況,以研擬符合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營運策略。方法: 透過文獻資料探討以及訪談方式歸納關於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場館相同規模下的競爭對象營運情形,並根據文獻及訪談的內容並透過德爾菲法與重要表現程度分析法結果最後進行本研究的SWOT分析。結果:建構出辦理大型活動場館選址評估指標架構圖、

彙整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服務品質表現程度一覽表,並透過以上兩項量表輔助發展出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營運策略SWOT九宮格策略型態,並詳列出本研究研擬之營運策略:「強化捷運站與場館間的交通接駁、提升安全性」、「多方發展受市區限制的大型活動」、「改善場館內空間規劃,提升內部空間友善性」、「利用停車場腹地廣大之特性,可多規劃可移動性之服務設施」、「透過經驗傳承、知識管理,使硬體上不足之處可以被彌補」、「館內進行部分整修與重建」。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五版)

為了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的問題,作者黃宗源 這樣論述:

  不動產興衰曲線被視同經濟指標,而不動產產業中,房地開發立足先機位置,格外重要。土地開發的過程中,首要就是進行法規的分析,尤其現今政、經環境變化快速,如何掌握現階段的法規,預測未來的新趨勢,將是賺多或慘賠的關鍵。   建築法規繁多、雜亂,散見四處,因此入門土地開發者學習過程中容易失之片斷,本書作者規劃土地開發案件經驗豐富,縱觀建築開發相關法規條文後,有鑑於市面相關法規圖書的缺點,遂結合實務經驗,系統整理開發法規及其立法起源、影響等,引導讀者從前輩的經驗中學習,早一步了解法規的新趨勢,而應用於開發土地的實務工作上。   本書分為: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之關係、如何建立法規資料庫、如何建構法規知

識、如何應用法規知識、如何進行土地開發之法規分析、如何應用法規的新趨勢,共六章,文中並附加圖表如:土地開發流程圖、建築技術規則大綱圖、程序進行期間之展期規定圖,輔以解讀法規,易讀易懂,是建築業界都應人手一冊的最佳參考書。 作者簡介 黃宗源   學歷:成功大學建築學士、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   房地產專業教學經歷:楊瑾益不動產土地開發研習班講師、中國力霸公司建教合作員工在職訓練班講師、永然法律研究中心建築法規班及土地開發班講師、國防部眷服處建築法規班講師、財團法人台灣不動產資訊中心住宅開發班講師   經歷: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能力本位職訓教材編撰委員、台北縣政府重建推動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建築交集會理事長、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兼任講師、私立中華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現職:黃宗源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設公司顧問   著作:大型住宅基地的建築開發與管制之研究、應用建築法規導論、土地開發與建築規劃應用、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土地開發與規劃設計應用、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彙編 第一章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之關係 第一節 台灣房地產開發的歷史探討 第二節 法規變更對房地產開發之影響 第三節 土地開發與建築法規應用 第二章 如何建立法規資料庫 第一節 認識法規資料來源 第二節 如何整理法規資料 一、土地管理法規 (一)都市土地 (二)非都市土地 二、建築管理法規 (一)都市、

非都市土地共同適用 (二)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 (三)非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 第三節 如何查詢法規資料 一、判斷土地屬性、使用分區 (一)非都市土地 (二)都市土地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二、判斷基地是否屬山坡地? 三、若為山坡地,判斷是否須經開發許可? (一)不須經開發許可程序之山坡地,可經水土保持計畫 審核後 (二)須經開發許可程序之山坡地,依下列程序辦理 第三章 如何建構法規知識 第一節 法規緒論 一、法規之意義 (一)法律 (二)命令 二、法規位階 三、法規之公告實施 四、建築管理之起源 五、建管法規之制定法源 (一)源於「制定法」者 (二)源於「非制定法」者 六、建管法規之應用原

則 七、建管法規之解釋方法 八、建管法規之適用地區 九、建管法規常用術語 (一)得 (二)應 (三)以上 (四)不溯既往 (五)罰金 (六)罰鍰 (七)沒收 (八)沒入 第二節 認識台灣土地管理現況及建築法規體系 一、台灣土地管理現況 二、台灣的建築法規體系 第三節 認識土地管理制度 一、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分為三種 (一)開發許可制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1.使用分區之劃定 2.使用類組之建立 3.發展強度的規定 (三)績效分區管制 1.開放空間比率(Open Sapce Ratio) 2.不透水層比率(Impervious Surface Ratio) 3.密度(Density) 4.容積率

(Floor Area Ratio) 二、台灣分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二個管理系統 (一)都市土地之土地使用管理相關法規 1.土地使用管制之意義 2.土地使用管制之目的 (二)土地使用管制之內容 1.管制工具 2.管制內容 三、都市土地之土地使用管理相關法規 (一)都市計畫法 (二)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三)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四)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 (五)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 (七)○○縣(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或自治條例 四、非都市土地之土地使用管理相關法規 (一)區域計畫之功能 (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體

系 1.土地使用管制 2.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層次 (三)相關法規及法令體系 1.區域計畫法 2.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3.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四節 認識建築管理制度 一、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共同規定之建築管理法規 (一)建築法 1.制定目的 2.主管機關 3.適用地區 4.用語定義 5.建造行為可分下列四種 6.建築相關行為人 7.建築執照分下列四種 8.有關建築許可於程序進行期間之展期規定 9.申請使用執照之三基本條件 10.非經申領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變更應申請變更使用 執照 11.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之申請文件、圖 12.建築物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檢查 13.建築物室內裝修納入

管理 14.昇降及機械停車設備非經檢查取得使用許可證,不得使用 15.建築物之拆除,應先請領拆除執照 16.處罰事項 17.不適用本法全部或一部分規定者 (二)建築技術規則 (三)山坡地管理 (四)畸零地管理 (五)現有巷管理 二、都市土地之建築管理 (一)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二)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 第四章 如何應用法規知識 第一節 處理程序終結前法規不溯既往原則之應用 第二節 建蔽率舊照與容積率新照之比較 一、容積率管制時代來臨 二、建蔽率舊照與容積率新照的比較 (一)舊照 (二)新照 三、建蔽率舊建照在土地開發上之應用 四、容積率新建照在土地開發上之應用 1.舊照 2.新照 3.

比較 第三節 台北市與其他地區法規之比較 一、台北市 二、其他地區 三、台北市與其他地區法規之比較 (一)基地開發強度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二)使用用途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三)停車空間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四)畸零地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以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為例) (五)基地配置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六)高度限制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七)私設通路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八)山坡地管理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九)開放空間鼓勵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十)停車獎勵方面 1.台北市 2.

其他地區 (十一)騎樓設置規定方面 1.台北市 2.其他地區 第五章 如何進行土地開發之法規分析 第一節 土地適用法規之判定 一、都市土地 (一)只有主要計畫之土地 (二)已有細部計畫之土地 (三)變更使用分區之土地 二、非都市土地 (一)已編定分區使用之土地 1.按原編定使用 2.相同分區變更編定使用 3.變更分區及編定使用 (二)未編定分區使用之土地 三、山坡地 (一)山坡地之定義及範圍 1.山坡地之定義 2.山坡地之範圍 (二)山坡地基地不得開發建築之認定標準 (三)山坡地管理法規之歷史沿革 (四)山坡地適用法規之判定 第二節 基地配置之法規分析 一、基地外部之法規分析 二、基地內部

建築物外部之法規分析 第三節 建築平面之法規分析 一、建築物用途分類確定 二、判定是否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三、確定樓層數及建築物高度後法規之限制條件評估 四、防火避難設施檢討 (一)樓梯座數及構造檢討 (二)設置昇降機或緊急昇降機之檢討 (三)屋頂避難平台檢討 (四)防火間隔檢討 五、樓層高度限制之法規分析 (一)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4條之1規定,住宅、集 合住宅用途之挑空原則及樓層高度限制 如下 (二)依《台北市建築物樓層高度及夾層挑空設計管理原則》規定 六、面積檢討 (一)總樓地板面積檢討 1.允建容積 2.屋頂突出物面積 3.地下層面積 4.其他不計容積但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

(二)陽、花台等不計入樓地板面積部分檢討 七、日照、採光、避雷計檢討 (一)日照檢討 (二)採光檢討 (三)避雷針檢討 八、地下層之法規檢討 (一)停車空間檢討 (二)防空避難設備檢討 (三)地下室開挖率檢討 (四)地下室開挖深度檢討 九、綠建築規定檢討 (一)綠建築六項指標適用建築物檢討 1.建築基地綠化 2.建築基地保水 3.建築物節約能源 4.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 5.綠建築構造 6.綠建材 (二)免計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之規定 第六章 如何應用法規的新趨勢 第一節 掌握現階段法規的方向 一、時空轉變因素對法規之影響 (一)政治上因素 1.台灣省精省對法規之影響 2.政府拯

救房地產業採取措施對法規之影響 (二)社會事件引發輿論對法規之影響 1.天災人禍之影響 2.社會時事弊端之影響 (三)政策上因素 二、創造土地價值的法規應用 (一)增加容積的法規應用 1.開放空間獎勵 2.停車獎勵 3.容積移轉 4.聯合開發獎勵 5.災後重建 6.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7.老人住宅容積獎勵 8.特定區開發時程獎勵 9.其他 (二)改變使用用途的法規應用 1.土地變更使用分區 2.建築物變更使用 3.不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及建築物不變更使用 三、現階段重要法規之應用 (一)容積移轉制度 1.容積移轉之意義 2.台灣實施容積移轉之歷史沿革 3.容積移轉相關法規 4.現階段容積移轉之執行方

式 (二)都市更新政策 1.都市更新之意義 2.台灣實施都市更新之歷史沿革 3.都市更新相關法規 4.現階段都市更新之執行方式 (三)農地釋出政策 1.農地釋出政策之意義 2.農地釋出政策之歷史沿革 3.農地釋出相關法規 4.現階段公共設施用地開發之應用 第二節 預測未來法規的新趨勢 一、國土計畫法的立法 (一)台灣土地管理歷史的發展沿革 (二)國土計畫法草案概述 二、停車獎勵的公平性探討 三、容積移轉制度趨向合理化 四、都市更新政策趨向公平審慎 五、高公設比時代來臨 六、政府推動中的政策與重大法案 (一)推動中的政策 (二)推動中的重大法案 附錄 附錄一 法規目錄彙編 A中央法規 B區域

計畫相關法規 C都市計畫相關法規1 D都市計畫相關法規2 E都市更新相關法規 F建築相關法規1 G建築相關法規2 H建築專業人員相關法規 I營造相關法規 J山坡地相關法規 K水土保持相關法規 L停車場相關法規 M環評及產業開發相關法規 N其他 附錄二 必備法規書目 附錄三 法規思考題 後 語 參考書目

公共設施符號引導操作設計研究-以新自行車停車系統為例

為了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 停車場的問題,作者李珍惠 這樣論述:

本研究為探討新公共設施的設置中民眾操作外觀上之符號引導使用問題,如何運用直覺性的操作設計原則應用於設施外觀上,能讓使用者面對操作新公共設施時就能迅速瞭解如何操作,以增加新公共設施的接受性及便利性。 在新公共自行車停車設施的操作行為中,使用者在產品外觀上對符號操作的溝通傳達影響研究,並以操作滿意度及描述性兩部份問卷做實驗分析。探討得知:一、發現受測者在實際操作設施時,若無符合民眾所需之符號資訊及認知需求設計,在操作上皆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二、新公共設施加上直覺性設計符號後,大多數民眾在使用上的「可學習性」、「效率性」、「可記憶性」、「錯誤率」,以及「滿意度」均大幅提高。但在「設計簡

潔」及「設計品質」中則略微降低。其中發現雖然公共操作設計符合大眾需求,但在公共設施相關設計上必須為大多數人為考量,因此在設計方面難免要考量取捨問題。三、在自我描述性問卷調查中,結果也顯示出通用設計原則與使用性工程使用於新公共設施的符號操作外觀上,能讓大多數民眾更迅速了解如何操作使用公共設施。